生活准则
退宿时,房间必须保持与入宿时相同的清洁状态及设施完好状态,并在获得生活馆批准后方可离校。
住宿生有义务共同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有序的集体环境。严禁在馆内进行歌舞饮酒、吸食毒品、吸烟、赌博、暴力行为,以及其他对他人造成困扰或违背学生本分的行为。
为维护集体生活的安全与秩序,住宿生应诚实配合舍监、助教或学生干部的指导。
住宿生有义务共同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有序的集体环境。严禁在馆内进行歌舞饮酒、吸食毒品、吸烟、赌博、暴力行为,以及其他对他人造成困扰或违背学生本分的行为。
为维护集体生活的安全与秩序,住宿生应诚实配合舍监、助教或学生干部的指导。
宿舍点名
住宿生有责任遵守宿舍出入规定及点名义务。
晚间点名: 周一至周五,每晚 23:00
点名结束后,住宿生不得擅自出入宿舍(特殊情况下经允许者除外)。
晚间点名: 周一至周五,每晚 23:00
点名结束后,住宿生不得擅自出入宿舍(特殊情况下经允许者除外)。
外出及外宿
平日外宿: 原则上每月仅限 2 次,须按照规定程序向宿舍干部报告。
无论外出或外宿,均须在规定时间(23:00)前返回宿舍,否则视为无故旷宿。
超过规定次数的外出或外宿,同样按无故外出/旷宿处理。
周末外宿: 时间为周五至下周一晚点名(23:00)前。
- 查寝(房间检查)
为了维持集体生活的秩序(如室内清洁、设施状况、人员确认等),住宿生应诚实配合查寝工作。
查寝分为两次常规检查(入住后与退房前)以及舍监、助教或干部认为必要时进行的特别检查。
查寝时,即使学生不在房间内,相关管理人员仍可进入房间进行检查。
无论外出或外宿,均须在规定时间(23:00)前返回宿舍,否则视为无故旷宿。
超过规定次数的外出或外宿,同样按无故外出/旷宿处理。
周末外宿: 时间为周五至下周一晚点名(23:00)前。
- 查寝(房间检查)
为了维持集体生活的秩序(如室内清洁、设施状况、人员确认等),住宿生应诚实配合查寝工作。
查寝分为两次常规检查(入住后与退房前)以及舍监、助教或干部认为必要时进行的特别检查。
查寝时,即使学生不在房间内,相关管理人员仍可进入房间进行检查。
公用设施的使用
住宿生有义务维护宿舍安全、预防火灾并保持环境整洁。
请爱护使用公用设施及物品。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设施损坏或丢失,须按实际价格赔偿。
住宿生严禁代收他人名义的信件(含快递)。
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可引发火灾的行为,禁止使用违规电子产品、或电热器具。
请爱护使用公用设施及物品。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设施损坏或丢失,须按实际价格赔偿。
住宿生严禁代收他人名义的信件(含快递)。
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可引发火灾的行为,禁止使用违规电子产品、或电热器具。